现将文昌市2023年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及考察相关事项予以公告:
一、体检情况
(相关资料图)
二、考察要求
考察人选(即体检合格人员)须在8月14日前提交以下材料:
(一)个人自传1份(可打印,须签名)。
(二)个人档案(密封盖章)。
(三)蓝色版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(或海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)。
(四)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,提供聘用审批表复印件1份;其他报考人员有工作经历的,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及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复印件1份。
(五)现场签署个人无犯罪记录承诺书。
三、体检结论待定人员体检时间、地点和要求
(一)体检集中时间:2023年8月9日(星期三)上午8︰00
(二)体检集中地点:文昌市人民医院门诊四楼健康体检中心(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42号)
(三)体检要求:
检查前一天晚22:00后禁食(可以饮少量水),检查当日早晨须空腹。
四、其他事项
联系地址:文昌市文城镇文蔚路55号就业大厦二楼人力资源室204室
联系人:许 0898-633301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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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检情况
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
2023年8月7日
原标题:关于文昌市2023年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及考察的公告(5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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